1. 电动车的经济性
百公里使用10-15度电。充电桩按峰、平、谷收费,加使用费用分别为1.7、 1.6、 1.4元/千瓦时,取个平均值,百公里电费越24元。现在大部分1.6排量的轿车也就是4个多一点的油耗(郊区路况),电动车的经济性真的不存在,高速电动车的费用要远高于燃油车费用的增长。
2. 电动车经济性标准
在EPA测试标准中,会以MPG(每加仑燃油能行驶的英里数)来衡量一款车的能耗,MPG数值越高,意味着燃油经济性越好。对于纯电动车,则会以MPGe为单位,将电能消耗等效于汽油消耗。举个例子,特斯拉2018年的平均能耗为113.7MPGe,折算为油耗数据则是2.07L/100km。
3. 电动车的经济性计算
在计算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电动车电池的规格型号。一般由单节电池串联成一组电池,在电池外壳上,会以数字、字母标明型号,比如6-DZM-10,那么它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先用6乘以2得到其额定电压为12V,再打开电池盒,数一下有几块电池,如果是三块,那么这组电池就是额定电压为36V,额定容量为10AH的电池;如果是四块,那么这组电池就是额定电压为48V,额定容量为10AH的电池。同理,8-DZM-12型号的电池,就是用8乘以2得到额定电压为16V,如果是三块,那么这组电池就是额定电压为48V,额定容量为12AH的电池;如果是四块,那么这组电池就是额定电压为64V,额定容量为12AH的电池。
了解了电池型号之后,再来熟悉一下几个需要算出行驶里程的基本公式:
公式一:V=P/(G×0.09) (V:最快速度 P:额定功率 G:总负载重量)
公式二:I=P/U (P:额定功率 U:电池电压 I:电流)
公式三:T=Q/I (T:骑行时间 Q:电池容量 I:骑行电流)
公式四:S=VT (S:续行里程 V:车速 T:骑行时间)
不同的电动车,它的平均骑行电流是不同的,因此电池的持续放电时间、行驶里程也不同,因为电机在额定功率工作时的效率是最高的,所以在不考虑其它外界因素的条件下保持电动车的最快速度匀加速时,电动车的骑行里程最远。假如我们已经知道了电动车采用的是6-DZM-10,即36V10AH的电池,电机设计为180W额定功率,整车重40kg,加上骑行者体重60kg,总负载重量为100kg,用公式一可以估算出最快骑行速度为180/(100×0.09)等于20km/h,用公式二可以算出该车在保持20km/h速度时,电流为180/36等于5A,再通过公式三可以算出,该车保持20km/h的最大骑行时间是10/5等于2小时,最后可以通过公式四算出该车一次充电的最大骑行里程为20×2等于40km。
对于电动车新手来说,在使用电池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每一次骑行都将蓄积的电力用完,会造成电池的使用寿命缩短,正常的使用是不超过蓄电量的70%就充电,这样才能保障电池循环使用寿命大于450次,而且冬季气温较低,电池在气温低于25度时,每低1度,少充入电量1%。这就是说,如果选用最远骑行里程为40km的电动车,在夏季时,骑行30公里左右必须充电,冬季0度时,骑行20公里左右就必须充电,这些还是在没有考虑坡道、刹车制动时所需要消耗的电量的情况下。
另外,下表是几种常见电动车对应负载(人重60kg)的电动车指标表,需要注意的是,48v10AH和48v12AH的各项重量一样,说明电池的重量只是一个大概的标准,却不是绝对标准,仅供电动车新手参考用。
4. 电动车的经济性体现在哪
百公里使用10-15度电。充电桩按峰、平、谷收费,加使用费用分别为1.7、 1.6、 1.4元/千瓦时,取个平均值,百公里电费越24元。现在大部分1.6排量的轿车也就是4个多一点的油耗(郊区路况),电动车的经济性真的不存在,高速电动车的费用要远高于燃油车费用的增长。
5. 电动车经济性实验原理
10-15度
百公里使用10-15度电。充电桩按峰、平、谷收费,加使用费用分别为1.7、 1.6、 1.4元/千瓦时,取个平均值,百公里电费越24元。现在大部分1.6排量的轿车也就是4个多一点的油耗(郊区路况),电动车的经济性真的不存在,高速电动车的费用要远高于燃油车费用的增长。
6. 电动车经济性评价
电动车是低碳环保而又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非常受消费者的欢迎。山东地区是一个新兴的电动车市场,各大电动车品牌为了在山东市场上站稳脚跟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结合销量、营销策略等因素来考虑,我们可以看到山东地区卖的好的电动车品牌有:
1.欧派电动车
“立民族志气 创百年品牌”欧派电动车一直都致力于产品质量的提高。欧派电动车引进一流的质量检测设备,拥有严格高效的质量检测人员,产品通过多项认证,成为“央视网消费者最喜爱的电动车品牌”。欧派电动车在对山东电动车市场进行深入了解后,制定了相应地电动车销售策略,欧派电动车的产品在山东市场非常受欢迎。
2.爱玛电动车
“爱就马上行动”爱玛电动车在全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与销量,在山东市场当然也卖的非常好,凭借爱玛超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使得当地爱玛经销商不用进行过多的广告宣传就使得爱玛电动车在山东的销量逐年上升。
3.雅迪电动车
“制造让消费者有幸福感的产品”雅迪电动车专注发展中国低碳经济,专心绿色环保动力行业。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雅迪电动车坚持以产品为根本,致力于产品的不断创新与改善。在山东的电动车市场,雅迪电动车也展示了其不凡的魅力。雅迪电动车在山东设置了多个电动车星级服务站,以最好的服务来回馈广大消费者。
4. 新日电动车
“诚信务实”是新日不变的企业语言,也是新日一直坚持的原则。新日是百姓购物首选品牌,显示出新日电动车不凡的品牌魅力。在山东市场新日电动车凭借其强大的宣传力度和品牌价值,在短时间内迅速获取了当地消费者的芳心,使得销量不断攀升。
7. 电动车经济性评价指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进节能减排,规范低速电动车生产和使用管理,依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负责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负责低速电动车有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及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组织产品质量检测。山东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公安厅)负责低速电动车注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管理是指企业法人自愿申请,经省经信委审核企业生产条件、省质监局检测产品质量,由省经信委对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备案,公安部门对车辆进行注册登记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从事低速电动车生产的企业及产品管理。
第五条 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备案管理,采用发布《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低速电动车系指以铅酸蓄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氢燃料电池组等为动力源,由功率不大于10KW的电动机驱动的主要用于中短途出行或景区、社区代步的四轮载客车辆。
第二章 技术要求
第七条 低速电动车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1000kg,乘员不超过4人,总质量不超过1200 kg,最高速度不超过50km/h。
第八条 低速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长×宽×高)≤4600mm×1800mm×1650mm(4200X1700X1550);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经济续驶里程≥100km;百公里经济耗电量≤15kwh;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离地间隙≥150mm。
第九条 低速电动车电池寿命,铅酸蓄、锂离子等电池应不低于完全充放电1000次,氢燃料电池应不低于2000小时。
低速电动车除以上技术要求外,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
第三章 生产企业备案条件
第十条 从事低速电动车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 企业注册登记、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 具有与所生产车辆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能力;
(四) 具备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及试验验证能力;
(五) 具备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
(六) 所生产的车辆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及专项技术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要求;
(七) 具备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八) 销售的产品有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提供机动车保险;
《低速电动车生产备案条件及考核要求》(以下简称《生产备案条件》)(见附件一)。
第十一条 企业申请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备案时,应向省经信委提供以下资料:
(一)《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见附件二);
(二)企业按照《生产备案条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的报告;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批准文件;
(五)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承诺书(见附件三);
(六)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 省经信委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委托中介机构对其进行生产条件现场考核。
生产条件现场考核的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经考核,符合生产备案条件要求的企业为通过;反之,为不通过。
第十三条 通过低速电动车生产条件现场考核的企业,在省经信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的企业,即可开展产品备案申报工作。
第四章 产品检测
第十四条 低速电动车的产品检测工作,由省质监局组织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等要求进行产品质量和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检验。
对出具虚假报告的检测机构,由省质监局依法处理,并取消其检测资格,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企业生产的低速电动车产品,经检测机构检验,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生产企业即可向省经信委申请产品备案。
第五章 产品备案
第十七条 通过生产条件现场考核的企业申请低速电动车产品备案时,应当向省经信委提供以下资料:
(一) 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
(二) 产品的新技术、新结构原理说明;
(三) 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
(四) 检测机构出具的整车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五) 产品合格证样张;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八条 省经信委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产品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到企业生产现场进行产品一致性审查,并将产品审查报告上报省经信委。
第十九条 省经信委对中介机构提交的产品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省经信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省经信委根据公示结果,对符合生产备案条件的企业和产品以《目录》形式公布;不符合生产备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在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生产备案申请。
第二十一条 已经列入《目录》的低速电动车企业如发生迁址、新建生产能力等生产条件变化时,应对变化后的生产条件进行重新考核,经考核达到备案条件方可投入生产。
第二十二条 省经信委根据低速电动车管理需要,对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情况进行定期复核,对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产品一致性无保证、转让生产资质、弄虚作假等违规企业及产品,从《目录》中撤销。
第六章 产品销售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应参照《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第66号公告),制定企业产品代号标识制度,并报省经信委和省公安厅备案。
第二十四条 低速电动车出厂销售时,生产企业应为每辆车打印企业产品识别代号,产品识别代号打印位置应统一、牢固、方便查验。同时,应在每辆车外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企业商品商标和本企业名称或商品产地,如商品商标中已含有生产企业地理标志的,可不再标明商品产地。
第二十五条 生产企业销售低速电动车时,应随车发放低速电动车出厂合格证,合格证样式和技术参数内容参照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生产企业应建立合格证发放档案,加强合格证管理。
第二十六条 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体系,为每辆车建立用户档案,在产品销售区域建立售后服务机构,实行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售后服务制度,为每辆车提供至少1年产品质量保证和至少2年的售后跟踪维护服务。
第二十七条 生产企业如发现产品存在影响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严重问题,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车辆产品,对已销售车辆进行召回,并及时向省经信委、省质监局报告。
第二十八条 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应当不断完善生产、检测设备,保证产品质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第七章 运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低速电动车允许在二级以下(含二级)公路行驶;城市道路通行范围,由当地政府根据交通流量等通行条件确定。(公园、景区、社区、厂区、机场等区域使用。)
第三十条 对列入《目录》的低速电动车实行登记管理。登记办法由省公安厅制定。
第三十一条 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保。
第三十二条 低速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低速电动车的报废期限为8年或行驶20万公里,报废程序参照国家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和标准前,低速电动车管理暂按本办法执行,待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出台后,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经信委、公安厅、质监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