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是:
(1)股东出资额有限责任;
(2)公司对资产承担债务责任。公司的资产包括很多方面:一是股东出资。二是公司成立后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各种财产,债务和其他权利;
(3)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上股东共同设立。”但是,作为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一个股东。股东的身份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4)股权转让应遵守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将出资转移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时,必须经全体股东的半数以上批准”,并经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在相同条件下,其他股东优先出资购买权
(5)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也不能发行股份。公司生产和经营所需的资金只能通过其他合法的融资方式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