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2001年前,国家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的编号规则,由汽车生产企业予以采纳和使用,并体现在汽车的主要外表面上。2001年后,有关国家标准停止使用,且未制定对汽车型号编制方法的新规定。由于汽车型号使用周期很长,其标示内容简便易懂,为多个行业所采纳和引用,因此现在汽车企业和产品大多数仍按照原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型号的编制。
除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其他汽车外,汽车型号由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包括首部、中部、尾部。
首部企业代号是代表企业的特征符号,使用2~3位字母,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按照企业的名称及产品情况分配,不同企业分配不同的代号,如SGM代表上海通用汽车公司,CA代表一汽,EQ代表二汽,SH代表上海等。
中部由4位数字组成,分为首位、中间两位和末位数字三部分。
尾部专用汽车分类或变型车与基本型的区别,如X表示厢式汽车、G表示罐式汽车等。
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的介绍
为识别车辆而对一类车辆指定的由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按照国家标准9417-88,国产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
进口汽车产品的型号编号是什么
进口汽车整车不像国产汽车那样实施统一型号编号规则,各个公司自行决定自己的编号规则。国产汽车的型号编号是中国实施了长期的计划经济管理的产物和习惯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