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国家颁布了国家标准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该项国家标准规定,国家汽车型号均应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汽车型号包括如下三部分: 首部——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例如CA代表第一汽车制造厂,EQ代表第二汽车制造厂等等。 中部——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左起首位数字表示车辆类别代号,中间两位数字表示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最末位是由企业自定的产品序号,如表0-3所示。 在1959年,当时第一机械工业部颁布的旧编号规则(汽130-59)中,这个数字只有3位,其首位与最末位的含义在致与新编号相同,中间1位数字表示汽车的级别。两者相比,新编号不但较直观,也更确切。 因此,近年来各企业已开始逐渐将其旧编号改换成新编号。例如解放CA141货车的新编号是CA1091(总质量9310kg),东风EQ240越野汽车的新编号是EQ2080(总质量7720kg)……等等。 尾部——分为两部分,前部由汉语拼音字母组成,表示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例如X表示厢式汽车,G表示罐式汽车等;后部是企业自定代号,可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 基本型汽车的编号一般没有尾部,其变型车(例如采用不同的发动机、加长轴距、双排座驾驶室等)为了与基本型区别,常在尾部加A、B、C等企业自定代号。 汽车铭牌上数字和字母的含义 例如北京212,第一个2表示越野汽车,1表示载重1吨,第二个2表示第二代产品。再如标致505、504,其中第一位数字5代表第五代产品,0是一个习惯数字,没有意义,第三位数字5或4代表底盘型号。还有一些数字代表发动机气缸容积。如奔驰280代表装配2.8升发动机;丰田汽车、日产车尾常见2.8、2.0、3.0字样,分别代表发动机气缸容积为2.8升、2.0升、3.0升。还有的数字是用乘号连接起来的如2×4、4×4,乘号前连的数字代表驱动形式即两轮或四轮驱动。乘号后边的数字代表发动机气缸即四气缸发动机。 字母标在车身上表示特殊含义。SGL,代表超豪华级,EFI代表电子燃油喷射;T表示柴油发动机;TURL表示涡轮增压发动机。